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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5:2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2-09       报名截止:2021-12-11

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东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教师和工作人员。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报考小学、特教、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报考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校外培训指导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东宁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7.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笔试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性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的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报名现场。

1.发布公告

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https://www.dongning.gov.cn/、报名网站http://dn2021.ibaoming.net/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网上报名

2021年12月9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dn2021.ibaoming.net/)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提交下列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4)就业报到证;(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1M);(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一并进行,在资格审查出现异议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匹配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00——2021年12月12日16:00.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完成缴费视同报名成功。缴费时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内容需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正常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流程图。

(2)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凡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免影响考试。报考人员未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确认、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均取消招聘资格。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报考咨询电话:0453-8987906

技术咨询:400-1629-40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以百分计、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政策性加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18日在东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进行笔试,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①公共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

②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范围:

①高中:新高考改革后现行普通高中本学科教材内容。

②小学:音乐、体育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③幼儿:幼儿岗位为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

④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现行使用教材。

⑤教育资源服务中心校外培训指导工作岗位:报考音乐学为现行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报考文史哲学为新高考改革后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材内容。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照网站公告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资格确认。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达到开考比例和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现场确认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东宁市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报考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培训指导工作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将考生总成绩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公布成绩和考核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当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当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时,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人选名单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考核、体检

1.考核。考核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档案等多种方式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行体检。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八、相关要求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九、其它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专业设置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监督举报电话:0453-8987905

监督举报邮箱:dnjyjj@163.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19.98 KB)
附件2 :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相关依据及审核材料.docx (13.08 KB)
附件3: 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14.38 KB)
附件4 :诚信承诺书.docx (13.48 KB)

2021年东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及教育资源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

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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